話說今天發生了一件事情,逼的我非耍狠不可,還有一股鳥氣不吐不快
我的房東決定要賣房子了,而我也正努力積極的找房子
大家相安無事也就罷了,反正最慢五月一到,不管我找不找的到房子,我一定會包袱整理整理打包搬走,
但是這個白目的房東竟然還來惹我,
現在是我有打契約、合法住宿的時間,要賣房子也是等本人搬走之後的事,
沒想到今天卻接到電話,說想要來看房子,
平常大家好來好去,什麼事情都好商量,上次銀行要看房子我也就樂於答應,
但是很抱歉,現在談判破裂,而且房東還在未經過我的同意之下,
擅自把我的手機給了想要看房子的人(一個在德國二十三年的人,難道不知道這在德國算是侵犯隱私的大忌嗎?),讓那個人要來跟我約時間看房子,當場我的起毛就壞了起來,
想看房子的人先問我:「請問今天下午有沒有空?」
「沒空、抱歉、我自己要去找房子、很忙」,我說。
「那明天有沒有空?」
「抱歉、我現在在找房子很忙、不確定什麼時候在家」,我說。
「那晚上有沒有空?或者接近晚上你總看完房子了吧」
「真抱歉,我實在感到抱歉,晚上我要跟朋友吃飯,而接近晚上我更是沒空,請你直接跟我的房東聯絡,要看房子也請直接跟他說,別打電話給我」,帶著生氣的聲音,嚴正的告訴這個想看房子的人

房東太太也給我打了幾通電話,本人就是不想理他的拒接....
憑什麼我要開門讓你看房子?
雖然本人一向是「鞋猴的」,也知道要避免貪嗔癡的道理,
但是本人也一向是「以德報怨、何以報直」的身體力行者
有來有往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,既然房東都可以假借銀行的話告訴我「沒有義務管我們有沒有地方住宿」
那我也自然「沒有義務開門讓你的買家看房子」
是我很小氣嗎?
我想應該不是的,總之在我找到房子之前,一股鳥氣未消時,別想我會幫你讓你的買主看房子的
林伯伯(不是CY Lin他爸爸啦)一向人家敬我三分、我還人五分,但人家怎麼惹我,我也會怎麼的惹回去的
想看房子,等林伯伯心情好吧

不過,今天也有好事發生,就是早上去教堂望彌撒兼發呆,
就在半夢半醒之間,突然想到自己的論文的問題意識可以怎麼寫,
很高興的打電話回台灣給老闆,
也獲得初步的肯定與認同(雖然只有一句話:好、寫吧、寫來再看)
但總比「你這個架構沒有靈魂」的回應好一些,
馬上把他寫下來,或許可以當作一個好的開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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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hunwen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